1. 项目建设必要性
1.1. 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
1.1.1. 涉案信息处理
目前,涉案信息的推送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完成。在工作时间内,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需从邮箱中提取相关的涉案账户信息。随后,这些信息会被手工录入到人民银行的风险防控和监测系统中。一旦信息被成功导入,系统会自动向涉及的账户及其关联账户发送通知,启动相关的账户管控措施。
1.1.2. 潜在受害人信息处理
与涉案信息类似,潜在受害人的信息推送主要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正常的工作时段内,人民银行的专职人员需要从邮箱中抽取受害人的详细资料。接着,这些资料将被手动输入到人民银行当前的风险防控和监测系统中。系统在进行数据整理和信息关联分析后,会自动发送通知到受害人的账户以及与其关联的账户,从而实施必要的账户管控措施。
1.2. 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1.2.1. 信息时效性
目前,公安厅反诈中心所提供的全区涉案账户数据以及受害人信息,只能通过不固定工作时间的电子邮件方式传递给人民银行。随后,人民银行专职工作人员手动组织并将这些数据下发到下属的各级金融机构。由于整个过程依赖于人工传输和手动检查处理,其效率相对较低(只能完成工作日需要)。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方式对于实时防控的需求尚不能满足,迫切需要提高其时效性。
1.2.2. 数据安全性
在账户数据的使用和传输过程中,目前主要采用的是线下手工方式。这种方法虽然简单,但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管理措施不严格或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够强烈,都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的风险。
1.2.3. 工作效率问题
从工作效率的角度看,人民银行在账户检查时仍主要依赖人工手动比对。鉴于涉及的数据项之多和工作量之大,现有的工作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比对。这样的方式无法满足对于大规模、高效率风险防控的迫切需求。
面向地方人民银行、地方公安部门和金融机构形成一张联防联控的网络。
面向地方人民银行、地方公安部门和金融机构形成一张联防联控的网络。
面向地方人民银行、地方公安部门和金融机构形成一张联防联控的网络。